人民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何淼)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这项工作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有效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具有重要意义。22日上午,在教育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通知》的执行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何淼摄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首先对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吕玉刚表示,《通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间表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重大行动。解决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问题,也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因为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就近入园。所以,这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必须把它落实好。这次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了教育部和住建部,下一步,教育部将与住建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一是抓好部署落实。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逐级做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部门联动,集中整合多方力量,既要严格依标“扩增量”,也要有效推动“转存量”,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监测指导。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地摸排情况、整改情况建立总台账。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治理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6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这次治理工作,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审联管机制,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邢海峰副司长在重点对做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和提升幼儿园建设品质方面做了介绍。他表示,近些年住建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配套要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特别是“二孩”政策放开后,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修补修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旧城区中幼儿园配套不足的问题。但一些地方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仍然存在幼儿园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我部将在以下方面抓紧抓好,着力补足学前教育设施短板,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解除家庭后顾之忧。第一,做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我部将加强与教育部等部委的工作协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中,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设计当中,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并严格把控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第二,提升幼儿园建设品质工作。将幼儿园建成最安全的建筑,建成孩子最喜欢的建筑,建成离家最近的建筑。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在谈到如何保证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的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这样回答,“让老百姓的孩子能就近接受教育,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设施,面向大众,是能够提供满足老百姓基本需求的服务,能够解决公平入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问题。第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已经成为城市提供学前教育资源的一种主要渠道。这已基本成为城市幼儿园建设的主体模式。实际上,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能不能解决小区业主孩子公平受教育的问题,已经成为对于地方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的一种重要考验。第三,小区配套幼儿园实际上具有一种天然的地域垄断性。受现在城市土地的限制性因素的影响,一个地方的小区配套园能不能配建到位,能不能提供普惠性服务,实际上是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普惠性资源的布局和供给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普惠,就不会有整个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的发展。如果这次通过治理活动能够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把存量的问题解决了,同时又通过加强监管,把新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好、管好、用好,那么老百姓的孩子能够就近公平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问题、困扰老百姓的入园难的烦心事和操心事就能得到妥善解决了。”
会上,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华山鹰也先后介绍了地方治理举措和成效并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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